持续关注!山南人才公寓规划网上公示!
2022年03月17日 17:36 来源: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本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7号)要求,进一步解决高新区人才公寓缺乏问题,特编制本控规,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指标,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依法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泰宁大街和润水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已报批,现状为净地,总用地面积为1.75公顷 (26.27亩),地块四至界限:北至泰宁大街,东至润水路,西邻双创中心,南接中科院大气所。
二、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与规划指标
规划划分为B01-003-01、B01-003-02两个地块。
B01-003-01地块:用地性质商住综合用地(070102+0901),面积为1.58公顷(23.70亩),容积率≤ 3.3(居住建筑容积率不超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建筑高度≤80米。
B01-003-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面积0.17公顷(2.55亩),绿地率≥85% 。
2.建筑退让
B01-003-01地块退让泰宁大街(道路红线60米)不小于30米(其中绿线20米);退让润水路(道路红线30米,展宽段33.5米)不小于15米;退让西侧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退让南侧用地边界10米;同时应满足《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3.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B01-003-01地块东侧设机动车出入口。
4.配套设施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B01-003-01地块内设置了配电室、物业服务用房和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
5.停车位
机动车:居住按0.6泊位/100㎡建筑面积设置,商业按0.6泊位/100㎡ 建筑面积设置,其中住宅配建停车位应按不小于10%建设充电设施,其余停车位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非机动车:居住按1.0泊位/ 100㎡建筑面积设置,商业按5.0泊位/ 100㎡ 建筑面积设置,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宜按50%建设充电设施。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20日
五、规划咨询电话:0554-5368176
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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